要想富,就拆迁。过去,拆迁户就等于暴发户,一个“拆”字,改变了一群人的命运,一夜暴富也不再是梦,不过,在未来,拆迁暴发户或将成为历史了,北京已经打响拆迁改革第一枪,宣布不拆了!


(资料图)

近日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对《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,下称《办法》)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。该《办法》拟以“搬迁”代替“拆迁”,废止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,实现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,并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,强化房屋安置。此次政策还特别设立了非住宅房屋补偿的专章,以货币补偿为主。

什么意思呢?这就意味着,北京或将正式告别“拆迁”,以后也再无所谓的“拆迁钉子户”了。

这其中,最明显的改变就是将“拆迁”两个字更改为“搬迁”,虽然看似只是一字之差,但内涵却大不相同。“拆迁”的主体是谁?政府,而“搬迁”的主体呢?是使用土地的农民集体,所以,搬迁背后反应的是农民在征地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参与权了。

而一说到集体土地,想必大家就都明白了吧?集体土地,顾名思义,一般都是小集体的,最常见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村集体,对应这里,我们可以理解为北京的“城中村”,截止2022年,北京农村户籍人口为272.67万人,因此,这里的集体土地的搬迁,大概也就是指这部分人了。

那《办法》中所说的征地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,又是什么意思呢?

大家都知道,以前北京拆迁或者说全国拆迁,其实是土地买卖三部曲其中的第二步。何谓三部曲?第一步叫征地,就是先和村集体谈妥这块地多少钱;第二步才叫拆迁,就是和村民谈妥房屋多少钱,这两个都谈好了,才能到第三步,招拍挂,也就是上市买卖,招开发商。

这个流程,大家可以想一下,肯定会有很多矛盾,很多情况下都是村集体谈好了,村民不干了,想要多一些赔偿,而我们常说的钉子户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。而且还有一个关键问题,那就是国家要给两次钱,征地给一次、拆迁给一次。事实上,拆迁的宅基地是包括是征地那个里面的,但人家盖了房子,不让拆也不能强拆。

而以后征地和拆迁同步进行,就简单多了,只要掏一次钱,和村集体谈妥就行了,不和村民谈,村民不干,怎么办,村集体自己想办法,谈不好,就换个地方。

此外,在本次出台的《办法》中,还有个大变化,那就是“征地补偿安置方式”的调整。

目前,在全国各地出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中,有安置房安置、房票安置、宅基地安置、货币补偿等几种主要的补偿方式。而在这次《办法》中却强调房屋安置,这也就意味着以后给钱的可能性很小了,不会再像以前一样,一拆就出现一大批暴发户了。

可以说,这次,北京为其他城市树立了房屋征收标准的标杆,未来,或许全国也都将从“拆迁”变为“搬迁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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