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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北方网讯:《政民零距离》栏目网民“刘**”留言:我是本市非农业户口,户口所在地在宝坻区大口屯镇,想在武清崔黄口镇一街村购买一套农村住房,我是否有购房资格?

武清区政府回复: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,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,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。宅基地上房屋可以买卖,但具有一定限制。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,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,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、符合当地标准,同时报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。因您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故不具备购房条件。(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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